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4-03-31
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bet365365官网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沅政办发[2002]41号)精神,林业局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用材林、防护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实施森林采伐限额;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负责协调山林权属纠纷。
5、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7、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8、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及林木花卉的发展与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宣传与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