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4-03-31
近日,沅陵县出台了《沅陵县林权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对林权抵押贷款进一步作出规定,其核心是制定小额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依法组建林权收储中心等。
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为加大金融对林业改革和发展的支持力度,近年来,该县高度重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有效推进了全县林权抵押贷款工作。
同时,沅陵县财政、县林业、银行联手配合,广泛宣传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工作内容,精心制定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简化办理手续,优化林权抵押贷款服务,有力保障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截止2013年底,沅陵县农业发展银行、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发放林权抵押贷款77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