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4-03-31
1月20日,从省林业厅传来喜讯,沅陵县人民政府喜获"2010-2013年度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亦是怀化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人民政府。
沅陵是全国绿化模范县、全省林业十强县,全省重点林区县和森林防火一级火险县。现有林地面积687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8.6%,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6.19%,森林蓄积量达1886万立方米。长期以来,沅陵县政府都把森林防火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每年都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全面总结和安排部署一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县、乡(镇)、村三级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各乡(镇)采取分片、划段、定山头的办法,全面推行班子成员包片、联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头的"三包"责任制,做到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预防了职能上的相互推诿。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乡林业站、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把防火体系建设当作林业工作的重头戏,时刻紧抓不放。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到基层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有效促进了基层森林防火工作各项责任的落实。为使森林防火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该县严格坚持依法治火,监管到位,火案查处从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从严从快查处林区涉火案件,严厉打击失火犯罪,并组织村民就地召开现场会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群众,取得了"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为做好火灾扑救工作,2013年9月,该县财政在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一次性拿出160万元购置10辆森林消防专用车,全县建成各类森林消防队伍523支,其中专业扑火队2支,人员120人;半专业扑火队23支,人员680人;义务扑火队498支,人员7470人。积极开展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通过培训,全县森林消防队伍实现了"三快两整"和"六会一服从"的目标。并明确要求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火情报告制度,完善扑火应急机制,确保森林火灾发生时动员迅速,组织有力,能够拉得出、打得赢。长期以来,沅陵县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使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指标逐年下降,从而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省、市平均水平。